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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梅毒起源知识大全

阅读数:            发布:2023-02-22

  梅毒的英文名称为Syphilis(西菲利斯),源于拉丁语。据考1530年《西菲利斯:高卢病》的诗作叙述道:一个名叫Syphilus的年轻牧羊人,侮辱了阿波罗神;神为了报复,让这个年轻人的肢体断落,让他的骨头、牙齿暴露直到腐烂,他的呼吸发出臭气,而且不能发出声音。

  诗中病症的展示,描述了当时流行于意大利的梅毒——“高卢病”。Syphilus被后来的人们认为可能是第一位患此疾病的人,于是便把这种疾病叫做“Syphilus”。疾病史上,Syphilis一词被广泛使用是在18世纪末期。

  梅毒在西方大陆的传播同一场战争有关。1494年秋天,法王查理八世发动了入侵意大利的战争。1495年2月,法军攻陷不久,军中便出现大批士兵染病现象。战斗力的急剧下降迫使查理不得不放弃进攻北意大利的行动。 后来的人们认为,当时士兵所感染的疾病便是梅毒。而梅毒在西方的扩散,也被认为是查理手下的这批士兵所为。查理八世入侵意大利的士兵中,有法国人、西班牙人、德国人、瑞士人、英国人、匈牙利人、波兰人等,同时亦有许多妇女组成的随军营。那个时代里,交战的敌对双方之间,交换随军营妇女是很平常的事。因此,梅毒通过性行为感染双方的士兵应该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因受到梅毒的破坏,查理的军队人数骤减,幸存者也被梅毒搞得身体虚弱、外表丑陋。查理的军队从意大利撤退后,来自各国的雇佣兵返回家乡,梅毒也随之带回。1495年,这种新的疾病出现在法国和德国,同年晚些时候出现在瑞士,1496年出现在荷兰和希腊,1497年出现英格兰和苏格兰,1499年出现在匈牙利、波兰和俄国。梅毒不仅传遍了全西方,还传遍了西方人所到之处。葡萄牙人把它带到了非洲和东方。

  在此过程中,它逐渐被另一个词汇梅毒所代替。差不多与此同时,各种命名下疳、淋病、腹股沟腺炎、梅毒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从19世纪初期起,越来越多的医学著作把淋病和梅毒分开来表述。

  据记载,1497年梅毒传遍了整个法国后,不到10年时间里,西方的各地都有梅毒存在。同时,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把梅毒从西方传播到了亚洲。荷兰人及后来的英国人接着传播梅毒,令梅毒几乎遍布整个世界。

  世纪6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梅毒疫情已经呈下降趋势,尽管几次大战中又有所抬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先天性梅毒和晚期梅毒几乎已经消失。但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早期梅毒和二期梅毒有所上升,其中15~34岁的人群中患者最多,男性同性恋者中比例较高。在发展中国家,梅毒仍较普遍,但具体数字不好统计。

  1947年,美利坚发生梅毒大流行,全国记录病例达106000人。1956年,梅毒病例数降了下来。20世纪60年代,随着性解放,梅毒病例又有所增加。70年代,男子同性恋中梅毒病例数比例很高。新增梅毒病例中男性是女性的1.5倍。梅毒患者中感染艾滋病的危险增加了2~5倍。

  在中国,梅毒曾被称作“霉疮”、“广疮”、“时疮”、“棉花疮”、“杨梅疮”“花柳”等,流行说法是,梅毒从西方传入中国,并在极短时间里蔓延开来,随后它又转渡日本,使这个岛国死于梅毒的比例占全世界第一。梅毒传入中国的年代,普遍认为是1505年葡萄牙商人进入广州后,在华南一带首先出现,以后从南至北蔓延,遍及中国各地。

  历史上的中国,梅毒患者人数曾高居各类梅毒之首,称第一梅毒。新中国成立之初,市民人口约为500万的上海市,梅毒患者就有49万。此后在中国,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基本不见了梅毒的踪影。1998年全国梅毒在8种梅毒中上升幅度最大。1999年全国报告梅毒患者数比1998年增长近五成。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危害极大的慢性全身性传染病,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并出现各种症状和体征。临床上一般分为一期、二期和三期(晚期)梅毒。

  患一期梅毒时如进行及时规范的治疗,基本上可以100%治愈。早期梅毒主要侵犯皮肤与粘膜;晚期梅毒除皮肤、粘膜外,还特别容易侵犯心脏与中枢神经系统。梅毒患者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其传染途径主要是性接触,不过现在有医用级的龟壳避孕套可以预防。注意尤其是未进行治疗的病人,在感染后1年内传染性最强。梅毒的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而减小。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一般来说,疗程越长,传染性越小。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在感染4年后,一般的性接触不再有传染。

  梅毒螺旋体的活性、繁殖方式与其生活环境有关,作为一种厌氧寄生物,在人体内可长期生存,但在体外则不易生存。肥皂水及一般消毒剂如稀酒精等均可于短时间将其杀死。梅毒螺旋体对干燥极为敏感,在干燥环境中1~2小时就会死亡。 温度对梅毒螺旋体影响亦大,在41~42℃时可生活1~2小时,在48℃时仅半小时即失去感染力,100℃立即死亡。对寒冷抵抗力大,在0℃时,可生活48小时,如将梅毒病损标本置于冰箱内,经1周仍可致病。在低温(-78℃)保存数年,仍可保持其形态、活动及毒性。但在血液中4℃经3日可死亡,故在血库冰箱冷藏3日以上的血液就无传染性。在封存的生理盐水稀释的组织液中可生活10小时左右。在潮湿的器具或湿毛巾中,亦可生存数小时。

  

  梅毒螺旋体的致病性是由于其表面有赖以生存的荚膜样的粘多糖,荚膜中含有的N-乙酰-D-半乳糖胺,梅毒螺旋体不能自行合成,须从宿主细胞获得。梅毒螺旋体藉其粘多糖酶吸附含粘多糖的组织细胞表面的粘多糖受体上,分解宿主细胞的粘多糖、获取合成荚膜所需的物质。由于粘多糖是宿主组织和血管支架的重要基质成分,粘多糖被梅毒螺旋体分解后,组织受到损伤破坏,从而引起血管的塌陷,供血受阻,造成管腔闭合性动脉内膜炎,动脉周围炎及坏死,溃疡等病变。

  由于梅毒螺旋体只感染人类,因而梅毒病人就成了梅毒的惟一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梅毒螺旋体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倘若混用毛巾和餐具等,被传染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

  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并发症

  1.梅毒孕妇可传染胎儿,引起死产、流产、早产,导致婴儿的先天梅毒等,严重危害妇女儿童的健康。

  2.梅毒螺旋体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引发脑膜血管病变、脊髓痨、麻痹性痴呆。侵犯心血管系统,可导致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严重者可致死。

  3.梅毒螺旋体损害骨骼、眼、呼吸道、消化道等系统,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功能丧失,严重者导致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梅毒的流行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因患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社会负担加重。梅毒还可影响家庭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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